环境、社会及管治

健康与安全政策

2024年09月26日 10:41来源:万物云

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与安全政策(2024年版)》

万科物业部分

 

根据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物云”)的健康与安全管理策略“此政策涵盖了万物云及附属公司的所有业务活动,适用于万物云全体员工其他服务人员、外包员工及合作伙伴等,以实现健康与安全事宜集中管理。同时,万物云也建议和鼓励我们的合作伙伴及供应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制定本公开策略。

一、万物云主要通过万科物业品牌提供住宅物业服务员工人数万物云总员工人数45%

二、万科物业(以下简称公司)将健康与安全置于业务运营的核心位置,承诺将定期、不定期根据ISO45001、《万物云健康与安全政策》检视并持续完善自身安全生产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承诺定期、不定期向员工及其他服务人员、合作伙伴供应商宣贯健康与安全标准,保障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万科物业通过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识别、评估和管理业务安全风险和隐患,并定期检讨和监察。

三、万科物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公司管理本部、区域、分公司、片区等各层级最高管理团队分别为本层级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同时为万物云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级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万科物业管理本部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隶属于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万物云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万物云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管理本部第一责任人为万物云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拉通安全管理制度指引及底线标准,针对阶段性安全痛点问题进行提升培训。此外,公司管理本部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参与事故的调查及处置,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并有针对性地迭代安全管理措施。

四、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上述各层级最高管理者为本层级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五、健康与安全管理目标与绩效考核。

1) 万科物业积极推动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健康与安全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公司各层级最高管理团队、最高管理者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与相关管理人员的薪酬挂钩。

2) 万科物业已将外包员工纳入本公司健康与安全指标体系管理范围,与员工统计标准保持一致,并定期披露绩效表现情况。

3) 万物云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已经明确万科物业管理本部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健康与安全目标,并与第一责任人(CEO)的薪酬挂钩。

4) 万科物业已设定健康与安全目标1安全零目标不发生因工作关系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a) 区域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年度薪酬绩效与安全目标挂钩

b) 分公司、片区等各层级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年度薪酬绩效与安全目标挂钩

5) 万科物业已设定健康与安全目标2:公司持续跟踪员工的工伤引致损失工时比率(LTIR),并据此设定健康与安全目标为1.2

具体考核细则为:分公司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年度绩效总成绩根据年度LTIR叠加得分

6) 万科物业已为相关方(含承包商)设定健康与安全目标,并将于2025年6月披露。

六、健康与安全政策落地的机制保障

1) 上述各责任层级已经制定适当的执行、监督与评估程序,已经明确政策执行的责任部门、岗位与人。持续推动政策的落地、审核与评估,及时汇报结果并采取改进措施,最大程度的通过PDCA的循环,不断提升政策实施的质量,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

2) 万科物业管理本部、区域每半年,分公司每季度,片区每月更新并披露本级与下级健康与安全管理政策,责任团队、责任人,执行单位与政策执行等信息。

3) 万科物业本部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年亲自为本级团队进行至少一次安全宣讲,并亲自参与至少一次由其负责并组织的健康培训。

4) 区域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半年亲自为本级团队员工及外包员工进行至少一次安全宣讲,并亲自参与至少一次由其负责并组织的健康培训。

5) 分公司、片区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亲自为本级团队进行至少一次覆盖全员的安全宣讲与健康培训。安全宣讲应包含本责任单位内的危险源辨识、防范措施与现场考试,健康培训应包含CPR训练与现场考核。

6) 上述管理动作及信息披露、安全宣讲、健康培训,以事前公开发布的通知、定期的月季报、公司质量部门的判定(证伪)为考核依据。每缺失或不达标一次,相应组织健康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七、沟通与监督。公司鼓励举报健康安全风险、事故及意外状况并提供沟通渠道,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处理避免其遭受打击报复行为

八、审视与修订。本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的结果,适时地或至少每年对本政策中的具体管理方法进行审核及更新。

 

 

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知之学社可持续发展中心

深圳市万科物业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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